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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安装使用说明
1、燃气表的安装应由专业燃气器具部门按照城镇燃气规范的要求进行。
2、严禁将燃气表安装在卧室、浴室以及易燃危险品存放处。
3、燃气表宜安装在室温不低于5℃的干燥、通风良好且便于观察和检修的地方。
4、燃气表的安装高度以表底计算,距地面高度不小±1.4m。
5、燃气表应垂直安装,不得倾斜,垂直偏差小于1CM,距离灶具的水平距离大于0.3m。
6、燃气表安装应分清进出气方向,选择相应的表具,不能装反。
7、燃气表安装完成后应做气密性试验,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8、燃气表壳上严禁搁置任何物品。注意防湿、防潮、严禁水滴渗入燃气表和仪表内损坏仪表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。
9、长期使用后,发现不正常现象应通知燃气管理部门检修。
四、产品“三包”原则
1、凡属质量原因所造成的煤气表故障,本厂实行“三包”。自购买日起为期一年。
2、人为造成的损坏,本厂负责收费检修。按检修项目保用三个月。
3、由于安装不当造成燃气表损坏不属“三包”范围。
五、用户须知
1、请面对用户卡正面持卡,按箭头方向插入导槽。用户务必插到底。
2、用户卡插入。稍后显示屏会依次显示本次购气量、新的可用剩余气量和总用气量。
3、因意外原因阀门关闭,用户将电池卸下5秒后将电池重新接上后再将用户卡插入,如有剩余气量阀门仍打开。用户按上述操作后仍不能打开阀门时请及时与管理部联系,请勿擅自拆装。
4、用户购气前请将用户卡在控制器中插拔一次。
5、本表的计量基准模式表。当预付费系统出事故障,暂无法修复时,应以机械指针读数作为收费依据
6、当电池欠压,显示屏显示“电压低”时,表会关阀停止供气,需更换电池;更换新电池后,将用户卡插入,若表还有剩余气量,阀门就会自动打开。
7、电池为1.5V,四节普通“AA”碱性电池。勿用碱酸性电池,以免酸液溢出污燃气表。造成损坏。用户在更换电池时请使用同型号的新电池,并认准电池的正负极性,不可装反。并在通风良好、无气体泄漏的情况下进行。可充电池不适于本表。
8、用户在使用时请不要将卡长期插在表控制器中,以免过多消耗电池电能。
9、为预防静电危险,应使用拧干的湿布擦拭表体。
10、本产品取得了防爆合格证,未经认可不得随意更改无器件或结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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